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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2-07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餘詩林 昨日安保會主任陸振洲(左)和獨居阿叔(右)接受採訪。信息時報記者 郭柯堂 攝
  “獨身阿叔何解有個7歲仔”追蹤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餘詩林) 前日,信息時報報道了家住從化太平鎮錢崗村的獨居陸叔,戶口本上突然多出一個7歲兒子的事(詳見本報12月6日A14版)。據陸叔說是安保會主任把戶口本借走時,帶著他一起去了鎮里的派出所,在民警的指引下,簽署了一份書面文件後,沒結過婚的他戶口本上竟有一個七歲的兒子。昨日,錢崗村安保會主任陸振洲表示,自己純粹是在辦好事,不認為自己的行為違法。
  陸振洲:我只是在乾好事
  昨日上午,在記者的陪同下,陸叔和侄兒阿坤一起,又一次來到了錢崗村村委會,見到了安保會主任陸振洲。陸振洲告訴記者,他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。“兩邊各取所需,我的朋友是一個未婚母親,孩子要讀書上不了戶口。”陸振洲稱,他是出於惻隱之心,想幫助陸叔賺點錢。“而且他一個孤寡老人,有個兒子也日後也有人照顧”。
  記者隨即詢問陸振洲,覺得他此舉是否合法時,對方直言不諱地答道“不清楚”。陸振洲指責阿坤,是為了訛詐他的錢,才這麼乾的。“我當初把這個事情明明白白地告訴了陸叔,你們現在反口不認,不就是為了訛詐我的錢嗎?”
  但當記者追問能否提供當時陸叔簽訂的材料與結婚證時,陸振洲堅稱,已全部交給了自己的朋友,而他剛換了手機,已經沒了朋友的聯繫方式。
  侄子阿坤:絕對沒有訛他的錢
  對於陸振洲的說法,陸叔的侄子阿坤氣憤地說道,自己絕對沒有向對方提起錢的問題。“我們現在就是想為我叔叔爭回他應得的國家補貼。”阿坤說,如果自己想要錢,那麼早就接受陸振洲賠償一萬元的協議。
  陸叔告訴記者,當時陸振洲是手把手代他簽字的,因為不識字,根本不知道簽的是什麼。目前,阿坤正在準備相關材料,向上級部門投訴。
  太平鎮民政部門:“文件合法就有效”
  昨日下午,記者致電太平鎮民政部門,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當時陸叔辦理領養和結婚的過程完全合法,辦的手續本身是合法的,對於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合法行為,他們無法進行核實。“只要文件是真的,我們就認為是有效的”。
  當記者詢問對方,如果陸叔是被人欺騙的情況下,簽訂的該協議書,是否能予以撤銷時,該工作人員予以了否定。“文件合法就有效,如果存在欺騙行為,建議你們報警求助”。
    (原標題:治保會主任稱只是在做好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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